为进一步加强全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参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3号)、《山东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鲁组发〔〕60号)规定,拟从县直机关公务员中,选调部分工作人员补充到县维稳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和人数 在高唐县县直机关(不含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在职在编且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人员(含选调生)中,拟连人带编选调4名公务员。 (二)选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年1月29日以后出生); 4、高唐县县直机关(不含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中副科级以下(不含副科级)公务员; 5、具备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未经原单位组织审核同意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5、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6、按规定应当回避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方式及程序 公开选调职位及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高唐县维护稳定工作办公室选调公务员职位表》,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与选调单位联系。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个人自愿、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年2月1日-2月2日。 报名地点:高唐县劳动大厦室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高唐县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报名表在高唐政务网或高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一式三份,并经现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 2、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 3、近期一寸免冠同底证件照4张; 4、历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获取); 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取得考试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由选调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报考者本人要对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不符合选调条件,随时取消其选调资格。 (二)考试内容和方法 报名结束后,对于报考人数未超过选调人数2倍的选调职位,按照1:2的报考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 报考人数达到选调计划3倍及以上时,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确定拟考察对象,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报考人数低于选调计划3倍时,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确定拟考察对象。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各占5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与写作》。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如有成绩并列的情况,则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序(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照1:1.5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 (三)考察体检 考察人选确定后,选调单位负责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工作实绩,全面、客观、公正地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作风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查阅干部档案,核实有关报考信息是否真实,相关手续是否完备。 考察工作结束后,选调单位综合考试考察情况,结合职位需求,按照选调职位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并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因报考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同职位其他考察人选中依次递补。 (四)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在高唐县政务网和高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北京看白癜风哪间医院效果好最好的白癜风医院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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