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按照《关于转发鲁人社办发〔〕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聊人社字〔〕号)要求,经用人单位申请,阳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阳谷县财政局研究同意,决定招用60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在阳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从事镇办及县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就业服务、保险征缴等辅助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范围和条件 (一)招用范围 具有阳谷县常住户口(截止到简章发布之日),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及就业愿望,进行失业登记的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具体包括: 1.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的大龄城镇失业人员;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3.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 4.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6.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 7.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8.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 (二)招用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2.自愿从事街道(乡镇)公共就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管理服务工作,热爱基层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3.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自动化办公系统,熟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法律法规。符合以上条件的优先录用。 二、报名 招用工作分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公示、聘用等环节。具体考试方式根据报名人数情况确定。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年3月31日至4月4日 2.报名地点:县人社综合服务中心一楼大厅7号窗口(谷山北路党校路口北米路西) 3.报名方式:全部采取现场报名形式,不接受邮寄报名和网上报名。根据报名情况进行统一调剂和安置。 (二)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需从县人社综合服务中心一楼大厅7号窗口领取并填写《阳谷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一式三份,反正面打印,由户籍地所在社区、街道人社所盖章)、《阳谷县招用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并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2寸免冠近照3张; 2.本人《就业创业证》(需进行失业登记); 3.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岗位性质及待遇 公益性岗位,是指以就业困难人员为安置主体,由政府出资或政策扶持而设置的,辅助性、非营利性、临时性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就业岗位。岗位待遇按照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印发聊城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聊财社〔〕号)规定执行。公益性岗位工作期限不超过3年,期满自动解除劳动关系,不再续签。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四、本招用公告由阳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1:阳谷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 附件2:阳谷县招用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3:聊城市城乡“双零家庭”申请登记表 阳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阳谷县财政局 年3月23日 赞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