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发展和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今日(12日)上午,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优化营商环境17项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发布会上,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通报了全市公安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并对《措施》进行了详细解读。 优化营商环境17项措施 1、“你来聊、我引路,你营商、我服务” 各交警大队建立警企、警商联络员制度,4月初均健全对口联络服务台账,对涉及道路交通的项目及时跟进提供服务,大力整治企业园区周边交通秩序,确保企业园区周边停车有位有序、交通安全顺畅。对企业和客商办理车驾管等交管业务的,提供预约服务。对重点企业和项目运输超高、超长、超宽物品的车辆向交警部门提出申请的,辖区内全程护送。所有交警执法服务窗口随时提供服务,为客商当好引路员、服务员、宣传员。交警指挥中心开通服务营商工作热线—、,24小时接受服务、咨询、投诉和建议。 2、轻微交通违法不处罚。 把握宽严相济的执法理念,对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9种交通违法行为,以教育为主、不予罚款。包括:(1)外地车辆因对路况不熟悉,首次违反禁令标志,能够听从劝阻的;(2)搭载危重、医院就诊的车辆,发生一般交通违法行为,不危及交通安全的;(3)执行抢险救灾、紧急救护任务的车辆发生一般交通违法行为,不危及交通安全的;(4)未随身携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5)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放置检验合格标志能够当场改正的;(6)机动车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物品、饰品,影响安全视线,当事人当场立即纠正的;(7)驾驶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下的;(8)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载物,对行车安全影响不大的;(9)小型客车装载少量自用品,不影响交通安全的。 3、开展“交通环境优化年”活动。 聚焦“两下降一遏制一杜绝”目标(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下降,有效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持续加强交通安全治理,依法打非治违、从严查违除患,让外地客商对交通环境舒心放心。巩固城市交通“优化提升工程”成果,实施城市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优化改造市城区40个路口,增设92个交通信号灯、73处监控、施划22万平方米标线,打通支路、街巷微循环,信号灯科学智能配时,年内主干道建成“绿波带”,打造文明安全畅通的城市名片。 4、规范道路限速。 结合我市城市道路设计、交通流量、道路通行状况等情况,对昌润路、湖南路、财干路等16条道路的最高限速值由40km/h、50km/h、60km/h分别上调10—20km,重新设置限速标志(已发布)。高速公路和国、省道原则上按道路最高设计时速设置限速值。凡限速不合理的,一律取消抓拍。 5、提供交通出行信息服务。 通过交通广播交警直播间、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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