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白癜风医院 http://pf.39.net/bdfyy/bdfzd/170126/5212240.html 继年1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 》(为新中国成立以来,党中央出台的第一个专门面向教师队伍建设的里程碑式政策文件),和年11月山东省发布《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 聊城市委、市政府发布《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这意味着,聊城教师管理终于有了自己的可以依据的政策文件。 先睹为快。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4号)、《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44号)以及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全面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 1.加强教师队伍党建工作。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引导党员教师带头做“四有”好老师。选优配强教师党支部书记,实行“双带头人”培育工程,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党支部书记轮训。重视在优秀青年老师中发展党员,落实“双培养”机制。党建经费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安排。全面加强民办学校党组织建设,将民办学校党建工作作为年检年审的内容。积极发挥先进教师党支部模范带头和示范引领作用,每年评选个先进教师党支部。[责任部门: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委教育工委,下同)、市委组织部、县市区党委,市属高等院校党委(列第一位者为牵头部门,下同)] 2.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支持有条件的学校组建研究团队,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形成一批具有普遍推广意义的成果。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教师培养培训的重要内容。挖掘我市红色文化资源,建设10个市级思想政治工作实践活动基地。(责任部门: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委宣传部、县市区党委、市属高等院校党委) 3.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将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素质的第一标准,深入开展师德承诺制度,教师与学校签订聘任合同时,要同时签订师德承诺书。强化师德考评,实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健全中小学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治理长效机制,对学术不端、师德失范行为“零容忍”。(责任部门:市教育和体育局、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高等院校) 二、扎实提升教师队伍专业素质能力 4.优化教师培养体系。支持驻聊高校发展教师教育,鼓励聊城大学与中小学幼儿园协同建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落实公费师范生培养机制和委托高校培养师范生制度,加大初中起点五年制专科层次幼儿教师培养力度。推动承担教师培养的院校,加强师范生“三字一话”、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等教师教学技能培养,提升师范生培养质量。(责任部门: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市区政府、有关高等院校) 5.提高教师培训质量。编制教师三年培训计划,每年培训名学科骨干教师、名骨干班主任、名优秀青年教师。实施教育领军人才培养工程,以3年为一周期,培养水城名师、水城名校长、水城名班主任人,每年遴选30名教育领军人才参加为期1个月的海外研修。用10年左右时间培养00名骨干教师、0名教学名师,名教育专家。加强教师培训支持体系建设,[P1]建立一批省内外优质教师培训基地,遴选20所优质特色中小学,建立农村中小学教师、校长跟岗研修基地,推进县级培训、教研、电教、科研等机构教师教育资源整合,建立“研训一体”县级教师发展中心,突出学校引领教师专业发展的主体作用,构建区域性教师专业发展共同体。强化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加大中小学教师培训经费投入。(责任部门: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市区政府) 6.打造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提升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下同)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积极支持优质职业院校与大中型企业建设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基地。落实职业院校教师企业实践制度,将参加省级以上职业技能大赛和教学能力大赛作为教师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用五年左右的时间,选拔培养名青年技能名师,认定一批职业教育领军人物和职教名家。(责任部门: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市区政府、有关职业院校) 三、深化教师管理体制机制改革 7.创新教师编制管理机制。根据教育发展需要,在现有事业编制总量内,向教师队伍倾斜。根据生源增长及时核定、调配编制。对乡村小规模学校实施编制特殊倾斜政策,按照“班师比”和“师生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教职工编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因培训、病休、生育等造成的教师临时性缺员,严禁中小学自行聘用代课教师。严禁有编不补,严禁挤占、挪用、截留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充分挖掘现有编制资源,解决公办幼儿园编制需求。要高度重视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核定和配备工作。(责任部门:市委编办、市教育和体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审计局、县市区政府) 8.完善中小学教师准入和招聘制度。严格教师准入,提高入职标准,将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至专科,小学教师学历提升至师范专业专科和非师范专业本科,初中教师学历提升至本科,有条件的县(市、区)可将普通高中教师学历提升至研究生。创新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方式,针对不同群体和学科特点,部分岗位可以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考试方式,同时,强化对入职人员的思想品德、专业素养和职业能力的考察等,遴选乐教适教善教的优秀人才进入教师队伍。(责任部门:市教育和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编办、县市区人民政府) 9.深化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县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编制总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定岗位总量,教育行政部门在编制、岗位总量内统筹调配教师,开展跨校竞聘、定期交流,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实行备案管理。学校实行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用人制度。推动优秀校长教师向乡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每年不低于应交流数的10%。县(市、区)要建立义务教育学区制度,推进九年一贯、多校协同、资源整合等学区管理模式,落实学区(乡镇)内短缺学科教师走教制度,制定走教教师财政补贴政策。建立教职工工作量公示制度,杜绝变相减少工作量、“吃空饷”等违规问题发生。严禁给教师下派、摊派与教育教学科研无关的社会性事务。(责任部门: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市区人民政府) 10.深化教师职称评聘和考核评价制度改革。完善符合中小学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全面落实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任。适当上浮中小学中级、高级教师岗位比例,在中小学增设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在乡村中小学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申报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申报副高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0年以上申报正高级职称,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建立“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突出育人效果在教师考核中的权重,坚决破除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障痼疾。强化教师考核结果应用,教师绩效工资与考核结果挂钩,加大考核结果在职称晋升评聘中的比重。(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和体育局、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深化教师激励机制改革 11.完善教师绩效工资制度。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与当地公务员工资长效联动机制,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建立教师绩效工资增量机制,按照小学(含九年一贯制)生均每年元标准(其中80元用于小学生课后服务经费财政补贴),其他学校生均每年元标准,核增绩效工资总量,用于教育教学考核奖励;按照非寄宿制学校每班每月元标准、寄宿制学校每班每月0元标准,增加绩效工资总量,用于班主任和德育管理团队的绩效考核奖励;按照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每人每月元标准,增加绩效工资总量,用于全体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取消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要求,建立教育主管部门和其所属学校的二级绩效工资分配管理模式。对农村小班额学校、寄宿制学校、民族班办班学校、考核优秀学校等单位,适当上浮绩效工资总量。各中小学建立绩效考核办法,通过对教职工的考核,实施差异化绩效工资分配。深化校长职级制改革,推进取消校长行政级别,实施相应的校长收入分配办法。(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教育和体育局、市财政局、县市区人民政府) 12.建立乡村教师关爱机制。全面落实乡镇工作补贴政策,并向艰苦偏远乡镇倾斜。加大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力度,结合省财政下达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转移支付资金给予补助。支持县域内城区教师到农村支教,落实支教教师乡镇工作补贴、交通补助等政策。实施乡村学校特级教师岗位计划,每个学区设立1个特级教师岗位,聘期内享受每月元的特级教师待遇,由县级财政予以保障。依托社会公益组织,设立聊城市乡村教师关爱基金,资助乡村特困教师。实施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责任部门: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市区人民政府) 13.落实民办学校教师权益。民办学校要按照国家有关要求,与教师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保障其福利待遇和其他合法权益。落实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教师养老保险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待遇相关政策,依法保障和落实民办学校教师在业务培训、职务聘任、教龄和工龄计算、表彰奖励、科研立项等方面享有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权利。(责任部门:市教育和体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市区人民政府) 14.建立教师荣誉制度。加大教师激励力度,定期开展特级教师、教学名师、教学成果资质评定活动,每年教师节选树一批教书育人楷模、最美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各县(市、区)要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因地制宜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师激励活动,并落实相关优待政策。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出资奖励或建立专项基金,开展奖教支教和尊师活动,营造尊师重教良好社会风尚。落实公办中小学教师国家公职人员的法律地位。(责任部门: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高等院校) 五、全力确保政策举措落地见效 15.强化组织保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最重要的基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县(市、区)党政领导应深入学校调研、征求意见,各县(市、区)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研究一次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建立教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相关部门要制定切实提高教师待遇的具体措施。 16.强化经费保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投入重点予以优先保障,要确保财政一般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幼儿园、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用于教师培训,高等院校按照不低于教师工资总额的1.5%安排教师发展经费,并在此基础上保持持续稳定增长。鼓励社会力量出资投入教师队伍建设。 17.强化监督问责。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教师队伍建设列入督查督导工作重点内容,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参考。健全教师队伍建设监测评估机制,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报告教师队伍建设情况。 联系人:郭忠岭;;邮箱:lcshxk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