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开发区大队智能交通设施建设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CG-/J 更多采购、招标信息请进入必联网 三、采购项目情况: 货物名称: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开发区大队智能交通设施建设项目 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2、投标人需为生产商; 3、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包括所投报内容); 4.投标所报的交通信号灯、信号机产品,投标人须具有国家道路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 5.具备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叁级(含以上)资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预算金额:万元 四、报名时间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1.时间:年11月4日8时30分至年11月1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山东省聊城开发区东昌路号)临街楼一楼标书发售处。 3.方式: 报名时需带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证书原件、财务报告或财务报告表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交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出具的本单位职工社会保障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障缴费清单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否则不予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登记后请将登记表格截图,连同投标人名称、所报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发送至zxhouming . -廖先生-陶小姐 赞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