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聊城市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发区人才公寓建设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聊开办发〔〕42号)文件规定,经个人申请、单位初审、主管单位、“一站式”服务平台审核,现将年第六批职工公寓入住对象名单公示如下,接受社会监督。 职工公寓入住人员: 序号 单位 姓名 申请类型 租金/月 备注 山东鸿发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刘蕊 双人间 元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以通过信函、电话或到开发区政工部反映有关情况。所反映的问题,应提供事实依据,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 公示时间:年11月4日至年11月10日 联系人:温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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