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继1月11日东昌府公安分局和冠县公安局相继开出全市第7张、第8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罚单后,1月13日,莘县公安局又开出2张“禁燃罚单”。至此,全市已累计开出10张“禁燃罚单”了! 1月13日上午,莘县公安局莘州派出所联合巡警大队处罚一名违法燃放烟花爆竹人员肖某。肖某因院里亲戚结婚燃放鞭炮,根据《聊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莘县警方对肖某处以元罚款。 1月13日中午,莘县燕塔派出所值班民警在值勤巡逻时发现天乐尚都售楼处某火锅店因店面开业有人正在违法燃放烟花爆竹。值班民警遂将火锅店老板刘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询问,并根据《聊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对刘某处以行政罚款元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