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7-4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了《关于做好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工作的通知》,原定于年4月11日至12日举行的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至8月1日至2日进行。

年6月15日至17日(每天8:00至17:00),已经取得山东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号,但未报考原定年4月份举行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进行补报名。

《通知》的具体内容,随小编一起来看↓↓↓

鲁招考〔〕51号

关于做好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延期工作的通知

各市招生(考试)院(中心、办公室):根据教育部《关于年上半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举行时间安排的公告》以及《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工作的通知》精神及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我省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

原定于年4月11日至12日举行的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至8月1日至2日进行。

二、开考专业及考试科目开考专业及考试科目详见《山东省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考试所使用的教材版本不做变动。考生可登陆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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