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13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大家还记得图中的老人吗?

这就是

医院周边

乱收停车费的老人

(网上广为流传的一段视频)

这样的场景在聊城司空见惯

“聊城收费老太太”一度成了聊城热门关键词

停车乱收费的确已经严重影响到聊城形象了

今天上午

警察蜀黍终于出手了!

上午10点聊城市公安巡防大队联合多地派出所,对城区违规乱收费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治,将群医院附近十多名涉嫌违规收费的妇女带走。

据现场网友称

今天上午十点左右

医院南门和北门

来了四辆警车

收费大妈们立刻开始逃窜

警察蜀黍行动十分迅速

还没等大妈们反应过来

警察蜀黍

直接把大妈们抬上了警车

这帮人都还没有反应过来

水杯还在呢

新闻链接: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聊城市政府出台了《健全城市管理长效机制的意见》,明确指出,对于私自收取停车费的,由东昌府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织相关职能部门予以查处、取缔。

《意见》指出,聊城市、东昌府区、市属开发区交警部门是治理车辆乱停乱放、维持良好停车秩序的监管责任主体。东昌府区、市属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在各自辖区内,对本区管理的公共停车场、停车位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开展停车收费、进行统一管理,规范停车秩序。所得收益,归东昌府区和市属开发区,用于市政设施建设以及弥补无人管理小区管理费用的缺口和社区物业管理费用的不足。严禁其它任何单位或个人收取停车费。对于私自收取停车费的,由东昌府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织相关职能部门予以查处、取缔。

《意见》同时指出,将全面落实城区停车场规划,鼓励建设地下停车、立体停车设施,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共停车场建设。合理利用城市道路停车泊位空间,规范路面、城市广场等公共区域停车,由交警、城管、交通等部门根据道路宽度、交通流量等因素,在对交通影响不大的路段设置道路停车位,严禁其它任何单位、人员擅自设立道路停车位。市城市管理部门按规划推进公共停车场建设,制定城市停车管理办法,明确发改、住建、交通、公安、国土、物价、财政、城管等部门在城区停车设施建设、停车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开展停车场专项整治活动,恢复和整改擅自更改功能和技术条件不达标的停车场。

警察蜀黍好样的!

如果把市区这些乱收费的

都清理掉就更好啦~

如:市医院附近、孔繁森纪念馆附近、古城区、摩天轮附近、区妇幼附近、中医院附近如有不全,欢迎在后台留言补充!

来源:综合聊城大众网、聊聊聊城、大众网小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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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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