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净化道路通行环境,切实预防因酒醉驾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聊城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集中警力在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集中整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经过近期持续的集中整治,我市酒驾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但仍有部分人心存侥幸。为了保证广大市民的出行安全,聊城交警将坚持对酒驾严查严处,现对第十二批名酒驾司机实名曝光。 年第十二批酒驾司机名单 实名通报 自年5月醉驾入刑以来,国家法律、法规加大了对酒驾的处罚力度,饮酒、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呈逐年递减趋势,但少数人对酒驾仍然心存侥幸,置法律和安全于不顾,致使涉酒交通事故时有发生。为了警示社会,聊城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将查处的酒后驾驶违法驾驶人实名通报。 酒驾处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元-元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驾处罚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聊城交警提醒广大市民 请铭记“酒与法” 别再“酒与罚” 来源:聊城交警 爆料/投稿/咨询/合作可联系小编 ▼求职招聘|房屋租售|二手买卖|点阅读原文发广告! 赞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