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配图 6日,记者从市人大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聊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年11月30日经山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批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 据了解,这是我市拥有地方立法权以来的第四部实体法。《条例》共二十三条,主要包括立法目的、适用范围、管理职责、禁放区域、法律责任等内容。 《条例》明确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场所,并将禁放区域划分为三个层次:一是禁止燃放的区域为市、县(市、区)城市建成区;二是禁止燃放的场所为机关办公场所、文物保护单位等十类场所;三是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划定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场所,并向社会公布。 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条例》明确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社会责任。即,仅仅依靠公安机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等职能部门的执法监管远远不够,更加需要社会公众的广泛参与和积极配合。 《条例》明确规定,重污染天气期间,本市行政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同时,考虑到重大节日、重要庆典活动有举办焰火晚会的实际需要,同时也根据有关要求贯彻从严控制的原则,减少不必要的焰火燃放活动。《条例》规定了重大节日和重要庆祝、庆典活动,举办焰火晚会或者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申请、批准程序。 《条例》实施后,根据不同时段要求,实行分级禁放管控。除夕、初一、初五、初六、初八、正月十五,实行一级禁放管控,全市公安机关出动三分之一以上警力参与管控行动。除夕至正月十五,除一级管控期外其他日期,实行二级禁放管控,公安机关出动不少于四分之一警力参与管控行动。其他时间为三级禁放管控。各基层派出所社区民警,巡特警等治安巡逻力量,在日常社区管理、路面巡防工作中,对发现的违规燃放行为,依法进行教育处罚。 此外,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条例》明确了违法行为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行政执法部门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 来源:聊城头条(liaochengwanbao)记者赵艳君--End-- 你可能还想看 58元唱一年,爱唱客KTV年卡来啦! 来更换汽车遥控钥匙电池! 9块9请你吃羊蝎子!来不来? 39.9元抢购冒仙气的超值套餐! |